广东省惠州市美丽洲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关于广东省惠州市美丽洲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惠州市晟和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惠州市惠城区召开广东省惠州市美丽洲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广东省惠州市美丽洲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惠州市晟和实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本工程基本完成了工程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控制及使用合理,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达到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广东省惠州市美丽洲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广东省惠州市美丽洲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2月13日。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惠州市晟和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
意见反馈联系人:周工
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马安段3号
联系方式:13502294888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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