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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2021-12-30 15:04:59      点击:

一、 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30分

二、 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各室主任

        

四、 会议主要内容:

(一) 对照中金字[2021]63号文,结合华禹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华禹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

1、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2、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3、 落实“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4、 明确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建议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个季度1次,安排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科室级安全生产例会每个月1次,安排在月底。

5、 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议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个季度1次,安排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中旬;科室级安全生产检查每个月1次,安排在每个月中旬。

(二) 落实中金字[2021]89号文

(三) 通报华禹公司12月24日(星期五)的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 检查范围:公司八、九楼办公室、食堂

2、 检查情况:

1)总体情况较好;

2)公共通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均正常;

3)未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4)灭火器有配置,部分已超检修保质期(1年);

(5)部分固定插座到用电设备之间的电线和移动排插摆放不规范。

(四) 董事长总结讲话

        

1、总结回顾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根据会议内容分析公司当下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要求办公室根据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4、对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